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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眼中的胡国运——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发言摘登

2020-10-15

10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胡国运同志生前同事、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龚雪林、上海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魏忠、江西日报新法制报社期刊主编程呈、胡国运同志妻子刘新明等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从不同角度深情追忆了胡国运同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现了这位新时代模范法官的高尚品格和光辉形象,展示了一位人民法官对党的忠诚、对群众的大爱、对事业的执着、对名利的淡泊,感人肺腑,打动人心。

亦师亦友的好庭长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龚雪林

5月6日,我的好领导、好老师、好同事,江西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民一庭原庭长胡国运同志突发疾病,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他去世时,身旁放着的是他正在翻阅的案卷。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全身心的铺在他挚爱一生的审判事业上。胡庭长的微信里有这样一个签名:“以负责的心,做好分内的事;以不变的心,坚守自己的理念。”这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我与胡庭长一起共事五年。2010年,胡庭长到民一庭当庭长,他让我做内勤和调研工作,兼顾办案。我也因此有了和他深入接触和学习的机会。

那时的民一庭有一帮年轻人,胡庭长很注重对我们年轻人的培养,从不吝惜将自己的审判经验分享给我们。我们刚开始办案时,他都自己担任审判长,他说,“我来帮你们把把关,带一带你们,但你们自己要认真阅卷,吃透案情,找准法律问题。”在民一庭与胡庭长一起共事的五年,是当时我这个法官新兵业务进步最快、收获最大的五年。

胡庭长性格温和,很少批评我们年轻人,但他对我们的工作要求非常严谨。

记得2011年胡庭长安排我起草一份侵权责任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当时我手头上事情比较多,没有进行深入调研,就在网上找了一些资料放到报告里。胡庭长看完稿子,用笔把我复制粘贴未做修改的外地法院名称圈了出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雪林,这种低级错误不应该有啊!这是工作态度问题。不管写文章还是办案子,工作态度是第一位的。”他的谆谆教诲,让我在此后工作中,再也不敢有丝毫懈怠和马虎了。

胡庭长是全省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他撰写的裁判文书格式规范、逻辑严密、论理充分,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这群年轻同事都特别喜欢请他修改判决书,每次拿回来都互相传阅,反复推敲,他改得总是恰到好处,令我们佩服不已。对审判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他总能帮我们打开思路,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有一次,我办理一个房地产开发的案子,原、被告合作不下去,要对一个开发的楼盘进行清算,涉及金额2亿余元。证据交换那天,原告拖来两大箱证据,被告拉着四五个小推车的财务凭证。我一看这么多证据,就傻了眼。这些证据要是由我一一组织举证质证,没有十天半个月肯定不行!我首先想到的是委托会计鉴定,但原告不同意,说被告的凭证里面很多是假的。这下让我犯难了。我赶紧向胡庭长求救,他听后略作思考,提示我:“证据的真伪不审核,鉴定机构也没法鉴定。你可以指导双方自行进行预备质证,帮他们明确预备质证的规则。双方核对没有争议的凭证就不要再质证了,法院只对有争议的证据组织质证。”胡庭长的一席话,让我豁然开朗。后来,他们把账对清楚了,在合议庭组织下达成了调解。我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胡庭长。他听了也很高兴,进一步指导我说:“处理民事纠纷思路很重要,有时要想办法充分调动当事人自己的积极性,法官既要做公正的裁判者,也要做优秀的诉讼活动指导员。”

胡庭长不仅办案业务精湛,还始终怀揣着一颗对法律赤诚的心。在全省民事法官培训班上,他说,民事审判要坚持四个理念,公平、利益平衡、保护弱势群体、程序零瑕疵。

2012年,庭里有一个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合议庭争议不下。该案女方上诉提出男方巨额借款从未用于家庭,其与男方已分居多年,不应由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当时处理这类案件时,法官们的思路普遍还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合议时,胡庭长却说:“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特别是夫妻关系本来就名存实亡、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没办离婚手续的情况下,要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是不公平的。应该把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出借人,出借人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共债共签就可以避免风险。”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共债共签”这个词。六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今年公布的民法典都明确了“共债共签”的夫妻债务认定标准。我想这正是因为他秉持了公平正义的理念,对生活有着深刻的观察,对法律前沿问题时刻保持着关注,才能对法律的理解如此到位。

在办案和工作中,胡庭长总是把目光投向弱势群体,关注普通当事人的困境。

有一年院里分了10件劳动争议申诉案件给民一庭,我没有想到他会特别重视这批案子。他特意组织承办法官开会,提醒大家:“这些案子标的额虽然很小,但关系到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你们要依法审查,多做调解工作,避免增加群众诉累。”后来,他多次指导调解。经过努力,有5个案子双方达成和解,劳动者及时拿到了工资,撤回了申诉。当事人还专门送来锦旗,赞扬高院法官“执法为民、情系百姓”。

胡庭长是个有担当的好领导。以前分案时,他总是将疑难复杂、矛盾尖锐、压力最大的案件留给自己。我们办案遇到压力,他也总是顶在前面。

庭里一位年轻女法官碰到一个棘手案子,该案被上诉人采用各种办法缠访、闹访,施加压力,扬言案子改判就大闹,办案法官压力很大。胡庭长得知后,掷地有声地说,“只要案子证据充分,有法律依据,就不要怕,案子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案外的压力我来扛!”案子依法判决后,被上诉人多次组织人员闹访。胡庭长主动接访,摆事实讲道理。但当事人不依不饶,接访时仗着人多,对胡庭长推推搡搡,在他的右手臂上抓出了一道血痕,甚至拳头都要打到他的脸上了。他眉头一皱,对带头闹事的大声说:“案子没判错,威胁也没用,如果今天我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我被他的一身正气震撼了。他就是这样的人,表面性格温和,说话和风细雨,但骨子里有一股刚正耿直、无私无畏的气质,他已经把对法治的信仰和尊崇化成了言行、融进了血脉。

回首往事是那么遥远而又清晰。胡庭长就是我们这些青年法官成长路上的指路灯,他用一言一行教会我们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传承是对他最好的追思。我们将以胡庭长为榜样,传承他的精神,在追寻公平正义的法治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红土地上的法治“追光者”

江西日报新法制报社期刊主编 程 呈

胡国运在自己的工作笔记中这样写道,“心中有光,何惧山高路长”。胡国运心中那道光源自何处?

为了找到答案,我来到了胡国运初心萌发的地方——南昌五星垦殖场。1964年11月,胡国运出生在这里。幼年时家境清苦,父母都是忠厚的农民,他从小就懂事,总是一边学习,一边帮家里做家务干农活。当时,北大、清华的江西分校都设在那儿,闲暇时光,他常与北京知青交流,青葱少年的心中早已埋下了“到北京读大学”的种子。

怀揣梦想,付诸努力。198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他的北大同学万利平回忆说:“胡国运性格温和,但学习劲头却相当强劲,可以用‘没日没夜’来形容。”

四年后,胡国运面临毕业分配,抉择之间,他放弃了众多学子梦寐以求的留京机会,决定回到家乡。他写信告诉父亲:“江西是革命老区,现在比较落后,我要用自己的所学去回报家乡。”

我想,正是江西这片有着优良传统的红土地,涵养了胡国运的纯粹人格,燃起了他心中那道公平与正义的法治之光。

胡国运分配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刚开始在法官业余大学担任教师工作。现任三级高级法官的段亦枫,就是胡国运的学生。1990年,她因休产假错过了一门科目考试,需要补考。一边是嗷嗷待哺的婴儿,一边是补考的倒计时。她乱了阵脚,胡国运知道后,亲自帮她整理了简明扼要的串讲资料,帮她渡过了难关。

胡国运对她的影响远不止于此。多年后,段亦枫已被提拔为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但她面对员额法官考试,她放弃行政职务,选择参加员额考试。她说,我想做一名法官。这缘于和胡庭长的一次深入交谈。

胡国运说:“你法律学得好,不办案子有些可惜。能做一名好法官,是一个法律人一辈子都值得骄傲的事。”

内心有光的人,总能带给人温暖。他常说自己是农村出来的,深知民生之重。

他时常对民一庭的法官说,学识是一个法官十分重要的素质,但是否拥有济世的情怀,才是一个法官能否担负起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法官吴玉萍向我回忆了她审理的一起案件,考虑到一审部分事实没查清,她打算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理由是充分的,但审判长胡国运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涉及的400多万元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他在合议时说:如果案件简单发回,兜兜转转又得办上一年半载,农民朋友不容易,他们拖不起啊。他提出对已查清的农民工工资部分先行判决,合议庭采纳了他的意见,近百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了及时下发。

追光的人,总会冲破一切黑暗的枷锁,将清白留给世人。与胡国运相识的十余年,我一度认为他是一个有“洁癖”的人。这种“洁癖”表现在他对走后门、拉关系、不务正业的不齿与不屑。常有人提醒他,太耿直容易得罪人,胡国运也常说:“我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采访中,民四庭副庭长徐快华讲起一件事,他承办的一起案件,依法判决了当事人胡某承担了法律责任。判决后才知道当事人胡某是胡国运的亲戚。亲属曾多次找到胡国运,要求给承办人打招呼。他却一直不为所动。

早年间,胡国运的小舅子刘忠明下岗失业,他曾有过小心思,想着姐夫在省高院上班,能否让姐夫找找人帮他安排个工作。没曾想,他一开口就遭到了姐夫的严词拒绝。刘忠明不理解,非常生气,这还叫亲戚吗?妻子刘新明也责怪丈夫有点儿不近人情。胡国运对妻子说:“我这个人不贪图享乐,不喜欢八面玲珑,更不愿意为利益向人低头。我这一生只想追求一个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很多人眼中,胡国运既是审判业务专家,又是个具有开拓精神的领导。

他是江西多个民事审判改革的推动者。他提议设立了环资审判“博士合议庭”,推动了多个旅游法庭建设;推动了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

2016年,南丰县人民法院试点家事审判改革,但方向不清晰,局限于模仿其他法院的想法中。对此,胡国运花了大量时间钻研起了南丰的历史文化,深入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他提出,南丰是千年古邑又是才子曾巩的故乡,这不就是打造家事审判品牌最好的切入点吗。

遵循着胡国运提出的改革思路,南丰法院从傩文化、桔文化中提取“和合”理念,从曾氏家风中提炼出经典的家风家训元素,完成了南丰家事审判制度建设、审判场所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南丰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整个江西的家事审判改革也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如今,省高院民一庭的法官讨论案件到激烈处时,仍然会忍不住脱口而出,问问胡庭长,听他怎么说,可是,那个曾经对法律条文经典案例都信手拈来的胡庭长,再也无法像从前那样认真倾听并给出答案了。

加入中国共产党时,胡国运在《入党志愿书》里这样写道:“法官肩上挂着的是天平,铁肩担道义,法官必须牢记法律的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是这样理解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保证这样做!”

30多年来,他信守承诺,立践誓言,是他,让许多人看到坚信理想坚守信仰并愿意为之付出一生去追寻的楷模,就在我们的身边。

向胡国运法官致敬!

 

一个令人尊敬的好法官

上海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 魏 忠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名普通法官的离世,引起律师界的集体追思和怀念?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述律师眼中的胡法官。

2009年,我刚执业时,就听前辈们常常提起胡法官的大名。他的法律功底特别扎实,对法律条文信手拈来、如数家珍,是全省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被业界称为“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我也一直想见一见这位被律师们齐口称赞的“法律大咖”。

2013年8月,我代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多部法律,对方又是国有事业单位。说实话,我心里也直打鼓,不知道法官怎么判。由于该案的证据材料很多,时间又比较紧迫,为了便于说清楚事实,我多次向胡庭长说明情况。他每次都很耐心地听取我的陈述,从不打断我的话语,还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了解。与他沟通交流,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令人十分舒适。

开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情绪激动。胡庭长不急不躁,认真地倾听,不时用笔记录,一旦有一方当事人言语不当,他会立即提醒,让大家心平气和地陈述意见。庭审结束后,判决很快下来。胡法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抽丝剥茧、层层递进,论证充分、说理透彻。虽然我方的部分诉求被驳回,但我对判决真的心服口服。

后来有几次,我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向胡法官请教时,他总是细心点拨,让我茅塞顿开。每次我说“谢谢,胡老师”时,他总是很谦虚地摆摆手,微笑着说:“别客气,我们相互学习。”

“铁面如山、公道正派”,这是律师们对胡法官的共同评价。“聊法律热烈欢迎,打招呼请不要敲我的门”“心思要放在精攻法律业务上”,这是胡法官常常勉励律师们的话。

江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律师刚做律师不久时,听说省高院业余法律大学有个“北大才子”胡国运,很爱钻研法律,一次他遇到一个法律专业方面的问题,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就尝试给胡国运打电话,想当面请教,并邀请胡国运“到茶座坐坐”。听说是探讨法律问题,胡国运一口答应了,但要求把地点改到江西师大青苑书店门口。到了约定的时间,胡国运蹬个自行车就来见他了。就这样,两个年轻人倚在自行车上,在书店门口探讨了50多分钟法律问题,仿佛忘却了时间的存在。

“他黑白分明,从不屈服于任何外力”,何大年律师向我回忆一件往事时感慨道。2006年,何大年代理一起涉及国有企业的担保纠纷案,标的额3亿余元,胡国运是主审法官。案件另一方以高额代理费聘请了十分有背景的律师,声称要动用关系向胡国运“施压”。何大年对案子能否公正审理很担心。后来,令他感到欣喜的是,判决结果非常公正,有效避免了巨额国有资产的损失。何大年后来几次想请胡国运吃饭道谢,均被严厉回绝。

胡法官不仅公道正派,他的平易近人、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也在业界口口相传。今年1月,律师邹玲代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胡国运是主审法官,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开庭。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为尽快解决纠纷,胡法官提议进行线上审理,所有的证据交换、各方意见,以及法官们的情况反馈,全部在网络云端公开。这个案子很快审结,双方当事人也服判息讼。后来邹玲才知道,那段时间胡庭长的父亲刚刚去世,他正在老家为父亲办理后事。每忆及此事,邹玲总是内疚地说:“即使在他失去亲人的痛苦时,他仍然用心听取我们的意见,我打心眼里敬佩他。他就是我们心中的好法官。”

吴豪律师在悼念胡国运的诗中写道:“法官与律师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才能结出公正裁判彰显法治的硕果。你是春蚕,生命不息,吐丝不歇;你是蜡烛,燃尽自己,照亮后人。”

我想,这就是一位律师对法官最好的评价!

 

我生命中的那座山

胡国运同志妻子 刘新明

国运离开我们已经161天了。

至今,那一幕还在我眼前,还记得5月6日的那天清晨,很少开车的他一反常态,提出开车送我去上班。一路上,他很开心,我们说了好多话。下车后,我回头看了一眼,国运微笑着向我挥了挥手,轻声嘱咐着我小心点、看着路……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车慢慢地消失在视线中。可谁能想到,这竟成永别!

我与国运是1989年认识的。初次见面时的国运,瘦瘦的,话不多,很安静,言谈举止中透着浓浓的书卷气,这种纯净、踏实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我。

1992年11月,我们结婚了。婚礼非常简朴,婚后,我们就住在国运的单身宿舍里,国运喜爱下厨,烧得一手好菜。那时的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平淡而幸福。

国运不善言辞,却又让人无比温馨。每年结婚纪念日,他总会发一段祝福的话给我,开场白永远是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每当收到这些温暖的文字,心里总是暖暖的。

他爱女儿,生怕她受到一点伤害。还记得,女儿上高中的时候,有人因为案子没有得到支持,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相威胁,对方甚至准确报出女儿所在学校。国运担心得流泪了,但对威胁却毫不为所动。他请我谅解,说:“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我不能因为受到威胁,就枉法裁判,如果我那么做了,就不配做一个法官!”后来,国运安排我弟弟悄悄跟在女儿身后,护送女儿上下学好长一段时间。

他对女儿有时又特别“狠心”。2018年,女儿研究生毕业找工作。我说,女儿学的是法律,你找找关系,给女儿安排一个好点的工作吧,没想到国运听后非常生气,他说“我认识的都是律师或当事人,如果今天我向他们开了这个口,明天他们就会因为案子找到我,我能去交换吗?我手上的裁判权是我的吗?”后来,女儿凭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广州税务系统的公务员,国运为此非常自豪。

国运还是个孝顺的儿子,他总是想一切办法,为父母、为老人安排好一切。国运爸妈一直在农村老家生活,他牵挂不已,特别是今年春节后90岁的老父亲去世了,88岁的老母亲又卧病在床。每逢周末,国运只要一有时间,就赶回乡下看妈妈,亲手为妈妈擦脸,修剪指甲。国运走后,有好几次,婆婆打电话过来问:“国运怎么这么久都没回来看我啊。”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告诉她老人家,她的儿子没了,再也不能回家看望她了。

国运爱我们、爱家庭,更爱他的法律事业。当了民庭的庭长以后,审理的案子金额越来越大,来找他说情打招呼的人也越来越多,但他从来没有动过歪脑筋。他很节省,袜子破了,也舍不得扔;背心已经变形了也还在穿。他常说,“我们都是农村走出来的,不容易,做任何事都不能违背自己的初心,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不允许在案子里玩猫腻,更不允许亲戚打着他的旗号在外面胡作非为。记得2010年调任民一庭庭长,第一次家庭聚会上,他就跟亲戚朋友立下规矩,“民一庭案子多,你们绝不能去接触当事人。这是底线,底线没守住,我们这个家庭也不会安宁。”

还记得,有一年中秋节,有两名案件当事人找到我家,想过节拜访国运。国运硬是把对方挡在家门外,不肯开门,对方在家门口苦苦哀求半个多小时,我实在于心不忍,就劝说国运开门让客人进屋说,礼物不收就是了。国运当时非常生气,大声说:“家里什么事都听你的,唯独我的工作你不能插手。”从此以后,凡是有案子当事人上门,“一概拒绝”成了我们家的铁家规,这些年,一直是这么做的。

国运常说,当一名法官,是他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他为了这个职业理想,奋斗了大半辈子。作为他的家属,我很自豪。法官做的是为老百姓维护公平正义的伟大事业,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就是对国运最好的追思和纪念。

 

胡国运人物生平

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历经江西省直机关支教讲师团、业大教学、教务和审判等部门,担任过讲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2020年5月6日,胡国运突发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年仅56岁。

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7年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

2020年8月31日,据新华社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