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很多法律人都从事过外交事务,如伍廷芳、王宠惠、傅秉常、顾维钧等。民国时期的这些外交人物中有两位部长很有特色:一位是只说英文的陈友仁,他出生在加勒比海,从小受英国教育,在海外当过律师,但一生不穿中装,不讲国语,活脱脱一个长着中国脸的外国人;另一位是英国牛津大学的法学博士罗文干,他除了正式的外交场合之外,绝不说英语,而且不穿西装,平时的打扮是头戴瓜皮帽,缚带绑腿,拖着布鞋,身上则是遍布油渍的大绸袍。遇到外宾到来,他就把一套崭新的蓝袍黑褂穿上,等接待仪式结束,又换回油渍的长袍。有人在报纸上调侃他,说如果让他在话剧中扮演旧时的土豪完全不用化妆。 罗文干不仅喜欢中式服装,也喜欢中国美食。他根据自己周游多国的经验,得出“一国的菜品好坏与该国历史的长短成正比”的结论,他认为历史长的国家才会有好的菜肴,因为一国的饮食“也是先民经验的累积,经过不断改良才慢慢进步的”。
民国初年,西风盛行,国会甚至确定西方的燕尾服作为中国正式场合的礼服,罗文干大不以为然,认为此举是“不问吾国之丝绸,不审中外居处之不同,不知欧亚气候之各异,不察硬领高帽之痛苦”。从衣服的问题发散开去,他在《国闻周报》和《晨报》上一一罗列当时中国采用外国制度的许多问题,他说外国制度虽好,但不能盲目抄袭而全不问外国制度实施的历史沿革和社会条件。他举例说,科举制本来是官员选拔很好的制度,大家公平竞争,有智力和能力者能通过考试做官,现在学习西方,贸然废除科举,改成了西方式的选举,“百姓不知选权为何物,防弊之法,又不如外国之严”,许多没有能力的地方恶绅通过操纵选举当上了大官,造成民初官场的乱象。他说,“外国制度,其关乎政治法律经济社会者,莫不循渐以进出于自然”,“制度之设立变迁,应以制度就人,不应以人就制度也”。
顶着牛津大学法学博士的头衔,会英语、德语和拉丁文的罗文干当然不是一个守旧的人。在法律继受的问题上,他主张学习西洋法学家对待古希腊罗马法律的态度和方法:先是“注疏”解释,继而以“理性的研究”分析其合理与否,再以“历史的寻源”判断其是否符合本国国情,最后以“进化的探讨”以求其如何适合现状。
在官场上,罗文干更不是守旧官僚,而是充满对法治和宪政理想的坚持。梁启超在担任北京政府司法总长时,聘任知名法学家担任法律编查会编查员,负责中国传统法律典章的改良,罗文干位列第一,排名在姚震、江庸、程树德、伍朝枢等人之前。1915年,袁世凯授意筹安会鼓吹帝制,时任北京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的罗文干坚决拥护共和,反对帝制,并要求对拥袁复辟的筹安会进行弹劾,结果遭到打压,愤而辞职。
罗文干曾受聘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他和同在北大的胡适、王宠惠、蔡元培等人过从甚密。几个好朋友时常在一起讨论时局,还联署发布了引起很大反响的《我们的政治主张》,十余名学者一起呼吁“好人们”不要洁身自好,要积极从政,改造社会。不久,王宠惠组阁,罗文干出任财政部长。当时社会对他们期待很高,称之为好人政府。可惜在乱世中,好人斗不过枭雄,罗文干心高气盛,不愿与政敌妥协,被人抓住小辫子不放,导致好人政府仅七十余天就被迫解散,自己也锒铛入狱数月之久。王宠惠和蔡元培四处展开营救,罗文干自己倒认为清者自清,不以为意,张君劢带着自己的宪法新著去狱中看他,他就利用在监狱里的时间写成厚厚的一本《狱中人语》,洋洋洒洒地与张君劢讨论宪法问题。
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罗文干出任民国政府司法行政部长,并兼任外交部长,中国在对日战场上节节败退,先后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和《塘沽停战协定》,作为外交部长的罗文干不堪受辱,先后辞去了外交部长和司法行政部长的职务。当时外交部长每个月有三万元的特别办公费,勿需报销,可直接支取,这笔费用一直被当作部长的福利,但罗文干却严守法度,卸任时,竟将数年节余的特别经费90余万元如数交还国库,为历任部长未有之举。
辞职后,罗文干回到西南联大任教,为学生讲授中国法制史。他对当时的教材不甚满意,认为对中国法律史应当有更系统和完整的中国式解读,于是计划重新编写一部中国法制史,可惜天妒英才,未及完成就病逝于粤北。当时的报纸形容他是“土豪姿态、刚强性格、寂寞死去”,倒是十分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