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戈平委员:公提违基本法

2014-03-05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长饶戈平3日在京重申,《基本法》中找不到有关公民提名的法律根据,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饶戈平在出席政协开幕大会之前受访时谈到,提名委员会是产生特首提名人的法定机构,其他机构及个人都没有被赋予法定权力,不管是公民、政党提名或公民推荐都是同一类型的方案,不能将这些方法纳入正式程序,不要再在法律之外再提方案,以免偏离法律规定。

饶戈平表示,没有看到中央就政改问题向香港施压,如果因为政改方案最终未能通过而造成延误,并不是中央的责任。政改方案的讨论应该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来进行。

饶戈平将于本月22日赴港参加《基本法》研讨会并担任主讲,有记者问及他是否将带中央指示,饶戈平就此回应指出,其本人只是一位学者,到香港时只发表个人见解,不代表任何机构,但届时可能会解释为何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校友简介:

饶戈平,男,汉族,1948年01月生,湖南沅江人。1979年—198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1982年至今在北京大学任教。 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长兼高级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法协会常务副会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社会科学界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