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林昌代表:公检法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

2014-03-12

1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两高报告。结合两高报告,江林昌就建设法治中国谈了自己的切身感受。

“两高报告中都已较大篇幅谈到纠正冤假错案的问题。”江林昌列举说明,最高法院在2013年宣告825名被告无罪,最高检察院督促撤案25211件,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的有100157人,不起诉的有1642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96.5%。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江林昌表示,这一方面固然说明两高院纠正冤假错案方面,实事求是,加大力度,做出了巨大的工作。“但同时也说明,在基层现实生活中,我们曾经有相当数量的人民群众蒙受着冤假错案,在基础两院工作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这可能也是近年来全国多地上访人数增多的原因之一。”

江林昌认为,这与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还相距很远,我们的法治中国建设仍然是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会上,江林昌以“张高平叔侄冤案”10年和“于英生杀妻案”沉冤18年两个案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这10年、18年不仅断送了一个合法公民的宝贵一生,更重要的是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

“公检法是社会公平正义、天地道德良心的最后防线。”江林昌认为,公检法公信力的高低,事关国家民族的安慰,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改革发展。中国历史的成败兴亡,不断提示我们得民心者得天下。

江林昌谈到,“两高院的报告都把“张氏叔侄案”与“于英生案”作为纠正错误的典型案例来表扬的。因为他使长久不得纠正的命案终于有了一个公正结果。但就2013年以前的事实看,这两个案件的判错不应该,纠正其错的时间又不应拖得如此之久。”

“如果两高院能够就这两个案件为典型,促进全国公检法队伍的深刻反思,并有两高院代表司法部门向所有被判错受冤的群众表示道歉,可能效果会更好,更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能闪耀着公平正义的光芒。”江林昌话音刚落,就赢来一片掌声。

 

校友简介:

江林昌,男,1961年生,浙江杭州人。曾任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导师。现任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烟台大学副校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山东地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