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两会】刘红宇炮轰12368专线投诉难 建议增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救济途径

2016-03-14

刘红宇,2001-2003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
本报讯(记者杜涛欣)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处理律师投诉的部门。针对12368专线投诉难的问题,可以尝试开通律师执业权利投诉的绿色通道,并与律协联动,形成方向性投诉监察,使得律师能够及时维护自身诉讼权利,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在两会提案中指出,12368热线投诉在实际操作中,相关条款很难真正起到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效果。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明文规定要通过“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律师投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渠道”等方式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
刘红宇认为,已开通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只是一条针对所有诉讼主体的热线,在处理律师投诉时,需要层层转交给案件具体承办法官,程序繁琐,效率低下。
“这些制度初看详尽贴心、再看则难以推进。”刘红宇表示,比如对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正当权利受到限制或侵犯的投诉,仅仅规定“及时调查,及时告知律师结果和答复”,并没有明确规定调查的时限和做出答复的时限,使得这些规定难免成为一纸空文。不仅使律师在执业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无法保证司法公正。
除此之外,刘红宇还建议充分发挥已有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已有的行业间沟通平台的基础上,增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投诉平台,便于律师投诉,以便实质性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对律师投诉平台的制度建设,使得其解决问题更为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