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安全保障仍是当务之急
本报记者 郭彩侠
去年,北京法官马彩云遇害,今年,广西退休法官傅明生被20多年前离婚案的被告报复杀害——因为履行自己的职业职责而遭受暴力,法官权益和尊严甚至生命屡遭侵害,这充分说明当前法官职业权益保障工作形势严峻,任重道远。
法官自身权益尚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何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盟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大学副校长江林昌再次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建立法官职业安全特别保障机制,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落实法官依法履职所必需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保障制度。他说,法官的尊严和安全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共同维护。
令人遗憾的是,法官的职业尊严在司法实践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审判行为不受阻挠、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正常生活不受干扰的基本标准还无法满足。”江林昌说,2015年下半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宋城集团以舞台剧形式公开举报时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收受千万元贿赂一事,经调查纯属子虚乌有,而事件却仅以不实举报方登门道歉告一段落,充分反映了法官的无奈。
一名法官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时,连自己都不能保护,又怎能底气十足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捍卫法官的职业尊严,让法官能够更多地享受引导社会规范、彰显法律权威所产生的精神上的愉悦,不仅是司法工作的内在要求,更是稳定法官队伍、夯实法治基础的必由之路。
得知最高人民法院十分重视自己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之后,江林昌说,最高人民法院这样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让我们对国家的法治建设充满信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确实把工作落到了实处,我为法院工作点赞!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公布了几个典型案例,江林昌说,通过以往的实际调研,自己对这几个案例所提妨碍人民法院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几种情形也有所了解,相关法院的处理方式也十分得当。这样做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形成遵守规则、服从法律、敬重法官,创造有利于维护法官尊严、保障法官依法办案的文化和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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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简历:
江林昌,男,1961年生,浙江杭州人。曾担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师,现任烟台市人大副主任,烟台大学副校长,烟台南山学院名誉校长,文献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中国学术研究所教授,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导师,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盟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