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两会】全国政协委员王贵国:应尽早建立“一带一路“的法律蓝图

2017-03-10

校友简介:王贵国,198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我国著名的国际经济法学家,先后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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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网讯 全国政协委员王贵国此前出版专著,聚焦“一带一路”推进中的争端解决机制。3月8日他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带一路”的法律蓝图应该尽早建立,“再不从法律上做出根本性的规划、整体的规划,以后将是很麻烦的。”

北青报:您是香港“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院长,在2016年10月份出版了一本专著,内容是关于中国倡导和引领的新丝绸之路倡议的争端解决机制。此前,您还提到目前在对跨境投资的争端和裁决的上诉、补偿、调解和和解方面都有欠缺。之前跨境投资争端是如何解决的?

王贵国:之前包括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主要反映西方文化、西方的价值观。

主要是普通法中抗辩的方式和技巧,如果不懂普通法,不懂普通法的抗辩式诉讼方式和技巧,就没有办法在这些机构进行诉讼。现实的情况是,世贸组织没有例外地都会请欧美的律师来做,主要是因为其他人对普通法的掌握没有那么深,对普通法的抗辩诉讼方式不是那样熟悉。

除了原则问题,投资法方面特别大的问题是同案不同判,事实相同或者相似,涉及法律条文相似,但是有不同的结论,在国际上有广泛的批评。

北青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同案不同判?

王贵国:这不一定。总之是因为不同的人在判,判出来的结果不一样。绝大多数“一带一路”国家是非普通法国家,在这样以非普通法为主的大家庭里,如果要解决争议,显然要采用非普通法的方式。这是“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提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蓝皮书的初衷。

北青报:您说,“一带一路”大多数国家是非普通法国家,这些国家能找到共识点么?找到大家都比较容易习惯的法律体系?

王贵国:这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大陆法系国家,有一部分是伊斯兰法,当然会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大家有个共同点,绝大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非普通法国家的诉讼方式本身是不主张对抗的抗辩方式去解决争议,法庭可以主动调查。我们在蓝皮书中,也主张应该给仲裁庭主动调查的权利;同时建议在争端解决方面,应该注重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了解,也就是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建议把调解作为仲裁的前置条件。除非进行调解,否则就不可以直接仲裁。

北青报:普通法、大陆法、伊斯兰法有什么不同?

王贵国:主要是庭审时用的什么方法。普通法系,是对抗式的,你提供理据来对抗我,我提供理据来对抗你,法庭不必做什么事,法庭就听,最后就判断谁有道理。

但是会说的不一定就有道理,同时,双方如果呈现的都是片面的证据,到最后,尽管双方都说了,还是不能呈现一个完整的图画。像这个情况,就需要法庭、或者仲裁庭直接调查。

直接调查就不一样了,可以到现场去看一下什么状况。我自己有这个体会,有一次在一个涉及中国的案子里,双方提交的都是照片。看双方的照片都有道理。你知道只有一个真理,我决定去现场看,发现双方提供的照片都是假的,甲提供的是这一段,乙提供的是另一段,只有看完以后,才知道全貌是什么情况。

北青报:您说的案子是“一带一路”中的还是之前的?

王贵国:之前的。我只是举例说,法庭如果不主动调查就发现不了。

北青报:以前在国际贸易争端时,普通法的处理方式……

王贵国:我们刚刚讲的不是普通法,我们恰恰是因为用了中国文化的法庭。

北青报:我的问题是,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很早就存在,如果它是用普通法的形式解决争议,同案不同处理,大家应该有争议吧?之前有考虑改进吗?

王贵国:现在已经有人在提,甚至有些国际条约也提出要设立上诉机构。上诉机构是方式之一,可是没有解决诉讼方式、诉讼文化的问题

王贵国:这次也讨论过相关问题,具体进展以后再讲。

北青报:目前来看,“一带一路”中亚投行进展比较快,这个更多的是提供资金、推动项目,现在谈法律问题是不是为时过早?

王贵国:不早,已经太晚了。因为“一带一路’在执行中,现在再不从法律上做出根本性的规划、整体的规划,以后将是很麻烦的。现在有这么多国际条约,包括世贸组织、双边协定,包括已建立的多边自贸协定,这些国际条约和”一带一路”的条约、协定如何吻合,协调,是目前需要考虑的问题。

而我们在“一带一路”的问题上没有蓝图,就像盖房子似的,你没有蓝图,别人已经有不同的房子,你要和那些房子有相互的吻合、对接,怎么样做呢?所以我们觉得,目前不是提倡法律没有到时候,而是已经很晚了。

北青报:您说,“一带一路’没有蓝图?

王贵国:我讲的是蓝图是指法律蓝图。

北青报:法律蓝图在整体蓝图里是什么地位?

王贵国:应该是起保障“一带一路”顺利实施的地位,比如争端解决就是。争端一定会发生,甚至有些已经发生,那用什么方式解决?在哪里解决?本身就是话语权的问题。这也是我们提出这套争端解决制度的原因。

北青报:在这套争端解决制度中,中国应该是什么位置?

王贵国:就像“一带一路”一样。“一带一路”是中国提出来的,但不是中国的,是所有沿线国家,是世界的,只有用这种胸怀,用这种态度才能把“一带一路”做好。争端解决也是一样,中国固然要和其他国家合作,也会有争议,企业也和其他企业有争议,但并不是中国说,我这里有一套争议解决方式,到这里解决就行了,一定要有其他国家的合作,不同层次的合作。我们主张的是ppp这种合作方式,国家、政府、企业、私人形成合作关系。

北青报:据我了解,蓝皮书是37个国家参与,但这些国家的政治情况是不一样的,如何平衡国内政治和法律框架?

王贵国:我们强调要取得最大公约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不可以强调中国怎么做,或者按中国的意图去做,我们强调怎么让大家都接受。

北青报:法律框架是在政治稳定的情况下寻求?

王贵国:这不是政治稳定需要法律框架,而是法律框架本身就可以促使政治稳定,或者说,可以促使贸易投资环境的稳定。

原文链接:http://news.ynet.com/3.1/1703/08/12510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