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水平,男,汉族,1962年6月生,江西南丰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二级大法官。1979-1983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1985-1988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1988-1990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1990-1991年任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1991-1996年任北京大学团委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近年来,信息化技术的蓬勃发展成为法院破解诸多难题的突破口。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水平在山西省代表团驻地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人民法院要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助力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新华网:信息化的蓬勃发展,给法院带来了什么?
邱水平:近年来,迈入智能化时代的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效率、深化司法改革、破解执行难,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法院管理、服务科学决策、方便群众诉讼等工作的主要途径和重要突破口。
山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山西省高院庭审直播场次居全国高院第二。
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智能化建设,才能全面实现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核心的人民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新华网:在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上,你有什么建议?
邱水平:人民法院要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按照“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要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开发应用,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全面运用,努力构建更加符合网络规律的司法流程和审判机制。
要全面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新模式,推动司法公开再上新水平,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渠道。
新华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于法院工作来说,还需要坚持什么?
邱水平: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迎来新时代。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只有正确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才能牢牢把握机遇、勇于应对挑战,推动司法事业实现新发展。
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不变”是核心不变、方略不变、宗旨不变、追求不变,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这一核心始终不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始终不变;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宗旨始终不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始终不变。
另一方面,在坚持四个始终不变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必须努力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紧跟新时代、融入新时代、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通过自我变革、自我完善,加快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