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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两会】景柱委员:“炒买炒卖”金融不良债权及衍生的恶意追债问题突出

2021-03-09

中国经营报记者高沛通 赵毅  广州报道

2021年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将在北京召开。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今年两会带来3份提案,分别为《关于防范“炒买炒卖”金融不良债权的提案》、《关于成立知识产权投资银行 优化科技创新转化机制的提案》、《关于变“西电东输”为“西数东输”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工商联主席、海马集团董事长景柱

具体来看,在防范“炒买炒卖”金融不良债权的提案中,景柱介绍,在各类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尤其是在政策性和准商业化收购的不良贷款处置活动中,“金融不良债权转让”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他表示,目前,金融不良债权在一、二级市场的转让行为,尚缺乏完整统一的法律法规,隐藏了很多问题,在实际运作中已经暴露出不少风险。其中,“炒买炒卖”金融不良债权,以及由其衍生的恶意追债等问题尤为突出。

景柱认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在受让和追偿金融不良债权过程中,买卖双方内外勾结贱卖金融不良债权,或腐化司法人员构陷侵害债务人及其股东等相关方合法权益,或与黑恶势力勾结恶意追债等;其二,目前尚无对金融不良债权多次转售进行科学限制,导致部分参与者以牟取最大利益为目的,无序恶意转让,违背了处理金融不良资产的初衷。

“部分投资者受让金融不良债权的目的,不是为了对债务企业进行优化重组,而只为对金融不良债权进行再度转让以获取价差,从而在短期内牟取不菲利益。”景柱在提案中表示。

他进一步称,无序恶意转让不断重复,致使金融不良债权始终处于“炒买炒卖”的循环链条中,导致受让成本层层加码、风险不断累积,迫使最终接盘者不择手段甚至不惜采取违法手段进行追偿。

在此基础上,景柱建议,将金融不良债权受让主体限定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不良债权投资机构;限制金融不良债权二次转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两会景柱还就关于成立知识产权投资银行、变“西电东输”为“西数东输”带来提案。

在关于成立知识产权投资银行的提案中,景柱表示,目前国内知识产权的发掘、利用和保护仍然面临很多困难,特别是以核心技术、专利等为主要资产的创新型企业,在初创阶段几乎都会面临融资难、产业化难等多种困境。

对比国外发展案例,景柱认为,美国的创新体制非常成熟,有一整套有利于创新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机制,且美国创新体制中最成功的原因,在于有大量的天使投资人群体,从而完成创新价值判断、前期培育并承担初创经济风险,使得创新成果的转化得到了“婴儿般”的精心呵护。

景柱认为,由于国情的差异,我国不能完全照搬美国的经验,但必须突破现有体制,开创中国特色的天使投资机制。在政府、投资机构等的“呵护”下,让更多有创新才能的“老师”变“老板”,“发明人”变“企业家”,使我国的创新成果转化道路畅通无阻。

在此基础上,景柱建议,成立知识产权投资银行,从而加大科技创新转化的要素力度;知识产权投资银行的使命,为知识产权融资创造市场化评价机制。

在关于变“西电东输”为“西数东输”的提案中,景柱表示,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普及,政务网及移动应用等云端的大规模部署,我国大数据中心将迎来高速建设发展时期。不过,目前大型数据中心主要集中在三大运营商和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手中,在数据所有权、信息安全、能耗失衡等方面的问题逐渐凸显。

景柱认为,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数据所有权不清晰,信息安全无法保障;其二,当前我国数据中心计算资源分布,总体上呈现“东部不足、西部过剩”的局面;其三,西部地区缺少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限制了大数据中心及产业链的发展。

对此,景柱提出四点建议:第一,从数据安全角度,建议由国家主导,统筹规划建设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提供普惠的数据服务,为国内企业及全球其他主权国家客户提供可靠的数据服务;第二,建议由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等电力企业,统筹电信、银行等,组建中国“数据云”投资集团,具体负责数据中心投资、建设和运营,在西部地区就地建设数据中心,通过光纤、卫星输出信息资源、云计算资源,变“西电东输”为“西数东输”;第三,加快西部电网和国家级骨干网直联点建设,加强东西各区域的数据互联互通,降低算力使用成本和门槛;第四,加快“全智能低能耗数据中心”相关技术突破,建设水电、风电、冷资源的智能数据中心和超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