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董事长、北京大学2002级光华管理学院硕士校友傅若清就关于防范打击虚假影视投资诈骗提出相关提案。
不法分子以明星参演、知名影视公司出品等虚假宣传为诱饵,伪造与电影出品方签订的合同,诱骗受害人投资购买所谓的“收益份额”,甚至将虚构影视投资项目包装为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此类诈骗行为侵害了群众的财产安全,也给创作者带来极大困扰,干扰了影视项目的正常投资生产。
在傅若清看来,虚假影视投资诈骗利用大众对电影的喜爱与关注,以影视投资为名行骗,不仅造成大量群众受害,并且导致影视行业被污名化,社会危害性巨大。
为此,他建议,一是建立统一的电影出品信息查询平台,让公众可以通过查询公开信息进行甄别,使冒名者无处遁形。二是通过联网治理,对主流社交媒体平台相关内容进行梳理标记并关联反诈提示,最大限度挤压涉诈虚假宣传的生存空间。三是加强反诈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识骗防骗意识。
同时,傅若清提到中国电影在创作抑郁症相关题材电影时调研到,抑郁症作为最常见的精神疾病,现有医疗体系已经能够支持大多数患者得到诊治,但卫生服务利用率却很低,患者很少获得充分治疗。且80%的患者认为病耻感和社会歧视比精神疾病本身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
为此,他建议,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消除病耻感与社会偏见。各界合力通过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疾病,改变对抑郁症的偏见。充分发挥影视作品在“凝聚共识、产生共情、引发共鸣”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大科普力度,提高社会心理健康素养,促进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