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北京大学校友会
承办单位:北京大学校友羽毛球俱乐部
协办单位:北京甜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2016年5月2号,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在北京大学校友会备案的各类校友组织均可以派队参加,包括院系校友会、地方校友会、海外校友会、行业校友会等。
备案校友组织下级分会有能力单独组队的,可以单独组队。
四、比赛方式:混合团体赛,分为男单、男双、混双3个单项。
五、参加条件:
1、北京大学校友会备案校友组织组队参赛。
2、运动员资格:北京大学校友。
3、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比赛。
六、比赛办法:
比赛分为甲组和乙组两个组别,获得2015年前16名的队伍参加甲组比赛,若有队伍没参加今年的比赛,从17名之后依次补位。剩下的报名参加乙组比赛。团体赛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单循环的方式,第二阶段分别决出所有名次。
团体赛按男单、男双、混双的先后顺序比赛,不得兼项。每场21分封顶一局决胜负,11分交换场区间歇2分钟。3场比赛小分相加得分高者胜,若小分相同则胜次高者得胜。
七、规则与用球
1、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为主办方提供。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本次比赛决出所有名次,各组前3名发放奖杯。每个参赛运动员均有丰厚纪念品,并有多次抽奖机会。
九、报名方式:
每个队报1名领队,1名教练,领队和教练员可由运动员兼。
最多8名运动员(6男2女),至少5名运动员(4男1女)
报名表格见(附件一),发到badminton@pku.org.cn,并附正面头像照。
组委会审核满足参赛资格后正式确认报名成功。
报名于2016年4月25日晚12点截止。
十、经费规定:
每队报名费800元,转账到如下账户,附言(球队名称+报名费):
账户名:北京甜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账号:110917859610601
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自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选派3人,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设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北京大学校友会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北京大学校友会所有。
北京大学校友会
2016年3月
附件1:羽毛球比赛报名表